甘肃抽查电热毯等11类产品 合格率792%
今年第3季度,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对全省生产和销售的电热毯、保健按摩器具、电热淋浴器、厨房电器具、冷冻冷藏箱、电动工具、防盗报警系统设备、电子播放机、插头插座、三相异步电动机、散热器等11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了225家生产经销企业的322批次产品,合格255批次,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9.2%。其中:合格率为100%的有3种产品,90%以上的3种产品,不足50%的有1种产品。
电热毯 抽查了31家生产流通企业的67批次的电热毯,12家企业的3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38.7%,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49.3%,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4.6个百分点。按照《2010年度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及有关标准检验要求,主要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耐潮湿、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根据结果得出,省内已获证的2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流通领域经销伪劣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虽有所遏制,但仍有34批次产品不合格。由于电热毯这类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低,而不合格大多为地下小作坊和不法商贩使用其他著名品牌标识,产品做工粗糙,线径不符合标准要求,造成产品合格率很低,也给消费者的使用带来安全风险隐患。本次抽查中质量上的问题比较集中的仍在输入功率、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指标上。规定要求额定电流0.2且≤3A,电源软线,所有不合格产品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的截面积均小于标准规定。这一些产品易引起电源线断裂,还会引起电源线拉脱,形成安全风险隐患。规定要求在正常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电热毯输入功率与额定功率25且≤200W,偏差+10%或-20%,有21批次产品不符合此项标准要求。偏差过大使实际功率与标称功率不符。
保健按摩器具 抽检了兰州市31家流通企业经销的34批次的按摩棒、足浴盆、按摩枕、按摩机等保健按摩器具。其中抽检按摩足浴盆15批、按摩棒8批、按摩推拿机4批,20家企业的23批次的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7.6%。按照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器具的特别的条件》标准做检验,有11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一是有部分产品的“标志和说明”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标注,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将会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器具,错误的信息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有部分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主体问题是电源软线的线径过细,不达标会造成火灾或人身安全的伤害;三是个别产品的“输入功率”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实测输入功率按国家标准要求未能达到产品标称输入功率。检查中发现,按摩棒的质量令人担忧,在抽查的8批次中,只有2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25%。通过检验同时反映出部分企业不重视标准的建立和完善,导致产品质量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给,给消费的人在使用时造成一定风险。
电热淋浴器 抽查了兰州市11家流通企业经销企业18个批次的电热淋浴器,7家企业的13个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63.6%,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72.2%。按照《2010年度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检验要求,主要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耐潮湿、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部分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一是有5批次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指标不规范。规定要求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应包括“如果设置温度超过50℃,可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烫伤,必须混合冷水后才能用”,铭牌应标出“加热效率等级”、“24h固有能耗等级”、“制造厂名称和生产场地地址”等,而不合格产品均无以上内容;二是有1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指标不合格。规定要求电源软线的导线标称横截面积不应小于(额定电流>6且≤10A )1mm2,不合格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批次产品的产品的铭牌指标均未按规定要求标出,不能给消费者使用起到明示的作用。
厨房电器具 抽检了兰州市27家流通企业经销的30批次的电磁炉、电饭锅、豆浆机等厨房电器具。26家企业的合格29批次的产品合格,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96.7%。按照《2010年厨房电器具监督检查细则》及有关标准进行判定,有1批次电热水壶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电源连接及外部外部软缆和软线等指标不合格。这几项指标均为热水壶的主要主要质量指标,甚至有些还涉及到了安全性能,不合格将给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生产企业对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重视不够,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以及在设计中只注重产品的使用性能,不重视安全性能,是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电动工具 抽检了兰州市50家流通企业的50批次的电动工具,产品种类主要有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石材切割机等。46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均为92.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4个百分点。按照《2010年电动工具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检验细则》及相关标准做判定,有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一是有2批次电钻的外导线的连接端子指标不合格;二是有2批次角向磨光机的电源联接及外部外部软电缆和软线、电源线长度等不合格。规定要求电源联接与外接软电缆和软线,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分别在0.5mm2左右。电源线截面积若不达标,易引起电源线发热起火、漏电等现象,同时对操作人员也潜存着不安全因素等;标准要求电源线m,导致产品质量水平下降,安全性能无法保证。
预防报警系统设备 抽查了兰州市16家流通企业经销的20批次的预防报警系统设备,9家企业的12批次的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56.3%,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为60%。具体产品主要为CCD摄像机9批次、数字摄像机2批次、红外摄像机1批次、摄像机1批次、八防区智能电线批次、无线批次系统、防盗报警系统1批次、无线年度防盗报警控制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主要对外观及机械结构、功能、电源要求、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等5项指标进行了检验。有部分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一是有4批次的电源软线不合格。标准要求电源引线最小和最大标称横截面积应在0.5mm2-0.75mm2之间,不合格产品电源引线的横截面积均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4批次产品的外观及包装标志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标志、外观、包装上进行生产,使产品的标识方面存在缺陷。
电子播放机 抽检了兰州市9家流通企业经销的9个批次的电子播放机类产品,产品主要涉及的是激光视盘机,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和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均为66.7%。按照《2010年激光类播放机产品定期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及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对开箱试验中的运输包装、外观、功能控制件、功能、性能试验中的水平清晰度(TV线)、视频输出电平、音频信噪比、音频失真加噪声、音频幅频响应、串音(1KHz)、通道不平衡度、频率误差、电平非线性、安全试验中的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外接软线、机械强度绝缘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触电、温升、标记等3大项20小项进行了检验。有6批次产品的外接软线; 针对电热毯、保健按摩器具等11类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认真整改,把后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0年第3季度电热毯、保健按摩器具等11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经销)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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